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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【客語】「北部」縣市政府客語獎勵措施有哪些?

1.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
依「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」,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,通過初級認證,嘉獎一次、中級認證,嘉獎二次、中高級認證,記功一次。

2.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

依「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」,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,通過初級認證,嘉獎一次、中級認證,嘉獎二次、中高級認證,記功一次。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每年辦理現職校長、教師及學生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,也核予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校長及教師敘獎、學生核發獎狀;補助參與認證考試之教師報名費;核予通過中高級認證之師生比率前3名之學校獎勵金,以鼓勵學校推廣本土語言教育。

3.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

【設籍桃園市民眾】

本要點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:

(一) 初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新臺幣一千元。

(二) 中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新臺幣二千元。

  (三)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:每名新臺幣三千元。

4.新竹市文化局

報名地址位於新竹市轄內且通過認證者,可於認證後持成績單或證書至客家事務科申請獎勵。

5.新竹縣政府

獎勵對象:就讀於新竹縣縣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之學生。

核發標準:

(一) 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壹仟元整。

(二) 通過中級認證考試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。

(三) 通過中高級認證考試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貳仟元整。

※同一核發對象,不得重複領取同一級別獎學金。

6.新竹市東區區公所

透過區公所團體報名,於認證後憑加蓋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,可獲報名費補助250元。

7.苗栗縣頭份市公所

申請對象:連續一年以上設籍頭份市之19歲(含)以下就讀各級學校之學生

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:

(一) 通過初級考試認證者,每名核發新台幣一千元整。

(二) 通過中級考試認證者,每名核發新台幣二千元整。

(三) 通過中高級考試認證者,每名核發新台幣三千元整。

※僅供參考,各縣市最新獎勵措施依照各縣市公告辦法為準※